蘭州財經大學關于印發《外來進修人員管理細則》的通知
各院(部、中心)、各單位,機關各部門:
《蘭州財經大學外來進修人員管理細則》經2018年4月2日校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F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蘭州財經大學
2018年4月4日
蘭州財經大學外來進修人員管理細則
第一條 接收進修人員身份要求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要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由單位出具介紹信或由街道出具個人情況證明與介紹信)。
第二條 辦理程序
1.要求進修人員在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持相關材料到教務處辦理進修手續,填寫《蘭州財經大學進修人員登記表》(附件1);
2.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與復印件、單位介紹信(非在職人員出具個人情況證明與介紹信);
(2)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張;
(3)進修費(進修一學期以上的,參照相關專業在校生學費標準收取,一學期以內的參照在校生標準,按學分收??;住宿需單獨收費)。
3.財務處交費后,由教務處開出進修證明。各相關學院(部)依據教務處開具的進修證明,安排進修人員聽課事宜。
第三條 進修人員管理;
1.進修人員由相關學院負責管理;
2.進修人員學習期間的考試和每學期的學習成績由相關學院(部)安排和保管;
3.進修人員需填寫《蘭州財經大學進修人員成績登記表》(附件2),由各學院(部)負責填寫蓋章后報教務處備案;
4.進修人員成績評定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5.進修人員進修結束后,教務處按照進修條件審核并辦理進修證明。
第四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